为了贯彻“以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更好地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做好2007年的招生工作,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钟灵毓秀的六朝古都南京,文化底蕴深厚,基础设施齐备,教学、生活条件完善。学校拥有江宁、白下和幕府三个校区,占地1600余亩,总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馆藏图书近100万册。学校拥有较强的师资和管理力量,现有教职工近千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约占30%,“双师型”教师约占30%,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约占50%,还拥有一批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全国优秀教师以及省“333工程”、“青蓝工程”等优秀人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多人。
二、办学特色:
学校学科面广,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农学等六大学科门类,设商学院、人文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视光学技术学院、珠宝首饰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国际技术学院、龙蟠学院和外语部、公共基础课教学部等教学单位。设有50余个应用特色鲜明、就业前景良好的本、专科专业,其中一批专业为国家级和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及教改试点专业。学校拥有一大批先进的现代化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以确保学生理论应用及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专业建设为支撑,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拉动,以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和根本任务,用“一本、二主、五性”(即以能力为根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注重应用性、融合性、职业性、开放性和创新性)的办学理念,努力构建高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历届毕业生素以富有创新精神、创业志气、创造能力的社会形象,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江苏省、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先进理念和优质资源,先后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法国和荷兰等多国高校联合培养具有开放思维和国际视野、适应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需要的优势,能参与国际竞争的专门人才。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本、专科并存,中外合作办学,公、民办并举,校内开展“专转本”,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多种渠道和广阔空间。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校地址: 白下校区:南京市白下路314号
幕府校区:南京市和燕路行知园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弘景大道99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五年;专科:三年。
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文凭,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
四、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的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本、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分管校长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将在全国包括:江苏、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等近3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新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招生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查询。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报考要求及录取:
1、报考:
1)凡在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的有关省、市、自治区,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加试分数线(安徽的艺术类考生须达到我校单独考试的合格分数线)方可报考。所在地省级招办不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经我校同意后方能报考。
2、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择优录取。
2)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录取对象还必须同时满足相关专业的体检标准,并作如下补充:有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者不宜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就读动物医学(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方向)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办法: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既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又兼顾高分考生,采取专业级差的办法录取,设第1-4志愿专业间级差分别为:3分、2分和1分,第4-6志愿专业间不设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考虑其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情况,安排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办法: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安徽省专业分须达我校单独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总成绩(文化分+专业分)进行择优录取,其中专业成绩以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安徽省以我校单独考试)成绩为准;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且我校又未单独考试的省、市、自治区按文化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但考生须提供其它同类院校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对各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并在进档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但在专业录取时不考虑加分因素,且最大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
7)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及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8)对考生考试科目的要求:对文科类专业无选科要求,对理工科类的机、电等专业要求至少选考“物、化、生”中的一门(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考试报》)。特别提醒考生应根据我校的要求及自己的文、理科特长慎重选择专业。
9)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网上远程录取,并经有关省级招办审核、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招生网站及时向考生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收费标准、奖励政策和资助方案:
1、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艺术类专业 6800元/生.年
普通类本科专业4600元/生.年
普通类专科专业4100元/生.年
国际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6000元/生.年
国际合作办学专科专业14000元/生.年
国际合作办学艺术类专科专业15000元/生.年
(国际合作办学的外方学费按留学生标准收取,详见招生简章)
2)住宿费:800-1500元/生年(视学生的校区具体住宿确定)
2、奖励政策:
学校设有金陵科技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总金额约800余万元/年,用以奖励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体标兵等。对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以及国际竞赛获奖的学生,学校还将依据获奖证书等级给予奖励。
在07年高考录取中,对成绩超过本一省控线,且本二第一志愿(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以及艺术类成绩(专业+文化)超过省控线150分,且本科第一志愿(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艺术类考生,学校将奖励5000元/人。
3、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采取“奖、助、补、减、贷”等五大措施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工程,江苏省考生还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另外学校还与社会、企业联合举办爱心活动,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对那些特困学生,学校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都将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以帮助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监督和保证: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决定。
3、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察,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纪检监督电话:025-84557740
九、咨询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报考,您将受到热诚的接待和服务。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路314号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210001
招生热线:025-84557770、84557771(Fax)
学校网址:www.jit.edu.cn
招生就业网:http://zjw.jit.edu.cn
招生邮箱:zjc@jit.edu.cn
十、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国标招生代码:11048
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128
金陵科技学院国际合作专业江苏省招生代码:1728
2、金陵科技学院龙蟠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由金陵科技学院举办的公有民办学院。毕业文凭由金陵科技学院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颁发。
3、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公办本、专科招生。
4、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