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
(三)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的《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四)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二、教育硕士(Ed.M)
(一)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15个学科领域。其中,小学教育专业方向仅限第一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要求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培养方案相符合的教师队伍和基本生源保证);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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